丹阳市
超硬材料工具商会
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外经贸大厦
电话:0511-86989269
传真:0511-86989269
邮箱:dyjysh2013@163.com
12月19日,欧盟公布了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12月12日通过的对欧盟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的一个修正条例(REGULATION(EU)2017/2321),修正欧盟反倾销条例中原有的“非市场经济”(Non-market Economy)替代国方法,增加了一个“重要扭曲”(Significant Distortion)的替代国方法。该修正条例对欧盟反补贴条例也进行了修改。根据欧盟前述公告,该特别修正条例自12月20日起生效,适用于自该日起欧盟发起的所有反倾销调查。至此,欧盟酝酿近两年的新方法正式落地。
欧盟实施新方法
根据欧盟前述公告,欧盟的新替代国方法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
一是原有“非市场经济”替代国方法继续适用,但适用范围限于非WTO成员方。新市场扭曲替代国方法适用于所有WTO成员方。
二是如果在反倾销调查中发现某出口国市场存在“重要扭曲”导致有关国内价格和成本不宜使用,则调查机关可以寻找不扭曲的价格和成本构建该出口国用于比对其出口价格的正常价值,决定是否存在倾销。
三是不扭曲的价格和成本可以到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第三国去寻找,但如存在选择,应优先选择“社会和环境保护水平充分”的第三国。
四是适当情况下,不扭曲的国际价格、成本或基准和经证明不扭曲的国内成本部分,也可以考虑使用。
五是“重要扭曲”指有关价格或成本因受到重大政府干预影响而不属于自由市场力量作用的结果,具体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在重要程度上参与有关市场服务的企业由出口国政府拥有、控制或在其政策监督或指导下运营;公共政策或措施保护国内供应商、歧视其他供应商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自由市场力量;破产、公司或财产法律缺乏、歧视性适用或未充分实施;工资成本扭曲;融资渠道来自执行公共政策目标或因故非独立于国家运营的金融机构等。
六是如果有效实施本规定需要及存在一定证据,欧盟委员会应就有关国家或有关产业收集资料,出版市场情况报告并定期更新。
请各五金企业注意积极应对。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你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核实后将给予删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 丹阳市超硬材料工具商会 .All Rights Resered
技术支持 丹阳成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15032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