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
超硬材料工具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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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通知境外卖方并沟通银行
进口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之一是付款,通常涉及的合同在先义务为在一定期间内开具符合约定的信用证。而由于疫情,银行工作时间也受到影响,因此,如果进口方开证义务刚好在疫情影响范围内,同样应当尽快通知国外买方并协调银行工作时间,尽量减少由于晚开证导致晚装货,甚至船舶滞期费等一系列损失。
2.协调变更物流与仓储
进口方的另一主要合同义务是提货,如果由于疫情导致港口、机场等重要交货地点封闭,应当尽快告知国外卖方和承运方,并协商变更提货时间或提货地点,以最大程度减轻给双方可能造成的损失。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的一方需要就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进口方还是出口方应注意做好及时合理的通知义务、采取合理减损措施及证据保留的相关工作,及时向当地贸促会或相关机构申请不可抗力的事实性证明,保留所有邮件往来、电报书函、有关不可抗力证明等书面证据,证明企业已尽到了合理履行、通知及减损等义务,不要轻易承诺赔偿,做好应诉或索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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